关于学校2020-2021学年期中教学检查安排的通知
各二级学院(部):
根据《关于开展 2020-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》的要求,各学院的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阶段已经结束,学校的检查安排在第13周,具体的时间安排及要求如下:
一、检查的时间安排
检查小组对资料检查的时间安排:11月24日-11月25日(周二、周三 )。
序号 |
时间 |
检查学院 |
地点 |
1 |
11月24日10:00 |
汽车与机电学院 |
1号楼3楼 |
2 |
11月24日14:30 |
环境与工程学院 |
2号楼2楼 |
3 |
11月24日15:40 |
地理测绘信息学院 |
2号楼6楼 |
4 |
11月25日8:30 |
资源与珠宝学院 |
3号楼2楼 |
5 |
11月25日9:40 |
信息与传媒学院 |
3号楼4楼 |
6 |
11月25日14:30 |
财经商务学院 |
1号楼4楼 |
7 |
11月25日15:40 |
基础课教学部 思政课教学部 |
行政楼4楼 |
二、教学检查的要求
1.各二级学院(部)按照期中教学检查通知中检查的内容要求,准备好所有的需要现场检查资料。
2.听取各学院教学副院长、教研室主任或专业负责人自查的反馈结果,以及存在问题的情况说明。要求检查反馈问题明确,数据真实,落实到每一个人、每一门课。
3.检查小组通报抽查情况。
教务处
2020年11月23日